大庆师范学院“永远的感动”作品展征稿通知
2011-09-12 16:10  

学校各单位:  

为了配合学校团委开展的“首届红色文化月活动”,繁荣校园红色文化,唱响时代主旋律,促进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与时代精神相结合,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系承办“永远的感动”摄影、绘画、书法比赛。现将征稿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指导思想

通过比赛活动,培养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怀,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坚定信念、振奋精神,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,为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凝心聚力,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,激发广大师生爱党、爱国、爱大庆、爱学校的热情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  

二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
1.主办:大庆师范学院团委  

2.承办: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系  

三、征稿要求

1.征稿对象:全校师生员工。  

2.参赛项目:书法篆刻、绘画(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)、雕塑、艺术设计和摄影作品。  

3.作品内容:以大庆油田为对象,开展“光圈聚焦展油城风采”摄影比赛、“笔墨丹青颂大庆”绘画比赛、“翰墨飘香,油城情深”书法比赛。绘画、雕塑、艺术设计和摄影作品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水平,更要体现大庆和学校发展的巨大变化,突出地域文化,体现时代特征。其中书法参赛作品内容为展现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诗歌、口号、楹联、歌赋等。  

4.作品规格:毛笔书法不超过四尺—六尺为宜,篆刻作品请粘贴在四尺整张的宣纸上;硬笔书法必须使用规范汉字,不得出现繁体字和异体字,尺幅以A3纸为限;国画作品尺寸不小于六尺斗方;摄影作品,黑白、彩色不限,尺寸大小不小于10英寸。所有参赛作品均不用装裱。  

5.作者投稿时请用铅笔正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所在单位、联系电话。  

7.投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9日—10月24日。  

8.收稿地址: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(地址:学校西院第七教学楼),由各单位将本单位应征作品收齐后,统一于10月19日开始送到第七教学楼206室,送交作品时间截止到10月24日。  

联系单位:艺术学院绘画教研室。联系人,滕悦,联系电话:15246015198。  

9.参赛作品经展览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展予以展出,展览结束后将退稿。  

四、评选工作

按照摄影比赛、绘画比赛、书法比赛三个类别,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,分别评选出奖项,每个类别设一等奖2名、2等奖6名、三等奖12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  

五、展览时间

比赛评审结束后,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经统一装裱和装框后,在2011年11月4日至12月初期间在我校图书馆前厅展出。  

六、其他事宜

凡参赛者,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  

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系  

2011年9月20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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